厦门市工商联主席会议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626日,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十四届十三次主席会议召开。会议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及有关文件精神,审议十四届三次常委会工作报告与会议方案、2025年第一季度会费收支情况等。

  会上,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总商会)党组书记陈永东向参会企业家传达解读了《民营经济促进法》精神,强调要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学习和理解领会《民营经济促进法》。他表示,作为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旨在为民营企业提供全面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比如完善制度降低制度性的交易成本,保障企业的合法性权益;激活民营经济科技创新的潜能,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创新项目,推动民营企业加快培育新的生产力等,这些条款充分表明了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切实解决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难题。他希望在座的企业家们起到带头示范作用,积极学法、用法、遵法、守法,在企业经营发展中深入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

  与会企业家表示,将进一步详细研读《民营经济促进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并以此指导企业的生产经营实践,为厦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民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