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进行联合调研

    4月13日,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与省工商联主席陈丹带领专题调研组,赴珠海开展“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调研。调研组一行实地考察了金山软件公司等民营高新企业,随后举行与非公企业代表座谈会,听取企业代表对检察机关依法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建议。
    在听取了16位非公企业代表对《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的意见建议后,郑红强调,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切实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全省检察机关要主动适应非公经济发展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需求,认真探索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服务保障的新路径、新方式。
    一是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打击侵犯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为非公企业及非公经济人士干事创业、创新发展提供最基本的保障;
    二是依法履行查办职务犯罪职能,严惩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推动构建新型健康的政商关系;
    三是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为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四是通过依法延伸预防职能,为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陈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介绍了我省工商联系统与省检察院系统共同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法律服务、促进“两个健康”的一些经验和做法,并就下一步如何积极为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新政、出实招提出了意见建议。
    陈丹希望检察机关不断完善与工商联的联系合作机制,共同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国资与民资的平等保护等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合力。
    近年来,广东各级检察院高度重视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加强与各级工商联的沟通和合作。2012年,省检察院出台《广东省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非公有制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方面,省检察院指导省工商联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防治腐败工作,组织《粤港澳中小企业防贪指引》推介会,引导教育非公有制企业有效防范腐败风险,诚信守法,廉洁经商;参与研究制定《广东省非公有制企业防治腐败联系点工作办法》和《关于在非公企业防治腐败工作联系点中建立政企联动服务机制的指导意见》等。
    此次珠海调研是今年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联合开展保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系列活动的第一站,接下来省检察院和省工商联还将到佛山等地进行走访考察,并在此基础上联合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的具体指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来源:央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