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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政协副主席、民革厦门市委主委庄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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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06年01月05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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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庄威会见参加第九届中国投洽会的新党主席郁慕明先生。并赠送民革市委编印的《孙中山统一中国言论选编》。 | 曾任厦门中药厂副厂长,开元区政协副主席。1991年起任民革厦门市委会主委。1993年调入市政府任经委副主任,是我市第一个在政府部门任职的党派领导。1997年2月兼任民革福建省第九届委员会副主委,他是政协厦门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委,1997年12月起任厦门市第九届委员会副主席,现任厦门市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是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十届中央委员、厦门市委主委。 任经委副主任期间,积极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在国家财政、金融、外贸政策大幅度调整 之际,他通过调查研究,针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原有“先征后退”退税办法的弊端,提出实行“免、抵、退”的退税办法。此办法有利于出口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避免在竞争中失去原有的国际市场份额。难能可贵的是,在有关上级部门持明显反对意见的情况下,他敢于坚持正确的主张,向更高层领导反映,使正确意见终被采纳。为此,国务院政策研究室领导亲笔致函给他,对他坚持正确意见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他重视开展调查研究,搜集社情民意,他的很多调研文章在各种报刊上发表,提案、信息得到市、省政府乃至国家部委的高度重视和采纳,参政议政成果丰硕。在政府任职期间,他还多次获得“先进工作者”称号。 他主持民革市委会工作以来,民革的工作逐年有进展,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和提高,履行参政党职能迈出新的步伐,组织发展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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