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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统战部内设5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办公室
负责部内外的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保证机关业务和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负责文书工作;承担综合性文字工作;开展并指导、协调全市统一战线的宣传、调研工作;负责会务、信访、督查、档案、财务、固定资产管理、接待、保密、安全保卫、打字、文印和行政事务等工作;联系各区统战部、集美校委会和华侨博物院;主管部机关统战刊物;收集、反映党外人士的思想动态和统一战线的有关问题,做好上级规定的信息专报工作;收集上级和外地的统战工作信息。
联系电话(传真):0592-2699015
党派知识分子处
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贯彻落实党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促进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实施;对有关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民主党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组织安排好市委同各民主党派定期召开的民主协商会、通报会和座谈会;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推动各民主党派做好社会服务的各项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民主党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自身建设工作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的政策,做好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的落实政策工作;负责联系厦门黄埔军校同学会,协助做好有关工作;负责联系各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其思想动态;提出有关制定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发现、培养、选拔党外知识分子中的代表人物。
联系电话:0592-2699113 传真:0592-2699114
联络处
负责海外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协调指导民主党派和有关团体、民间团体的海外统战工作;负责海外社团和重点人物的联络工作;联系海外联谊会工作;负责海外联谊会所属企业及有关社会团体的管理工作;负责联系和指导工商联(总商会)、侨联、台联、金联等社会团体开展工作;负责指导外商投资企业统战工作及其他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负责“光彩事业”工作;负责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及其教育、培养工作;负责“三胞”及眷属和原工商业者的落实政策工作;负责协调我市宗教工作,联系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协调检查民族、宗教方针政策的落实;联系宗教界和少数民族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宗教、民族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联系电话:0592-2699022 传真:0592-2699023
新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处
负责联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了解掌握新社会阶层发展变化情况;畅通新社会阶层人士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引导他们的政治参与;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他们发展事业,表彰宣传先进典型;负责发现、教育、培养新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加强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指导建立健全新社会阶层人士的工作机制,研究并提出制定新社会阶层人士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负责联系和指导市工商联(总商会)、市中华职业教育社、市留学生联谊会开展工作;负责指导外商投资企业统战工作及其他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负责“光彩事业”工作;负责原工商业者的落实政策工作。
联系电话:0592-2699057
干部处
负责全国、省、市人大、政协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及市政协换届政协委员名单汇总,做好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的选拔、培养、考察和推荐工作;负责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工作;联系社会主义学院,负责党外干部和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检查了解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情况,反映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协助市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台联、侨联、金联、中华职教社机关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负责部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职工人事管理工作及人事档案工作;协助管理区委统战部长;负责部机关及系统内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办理部机关及有关单位出国(境)人员的政审等手续;根据有关规定收集、管理党外人士的档案材料。
联系电话(传真):0592-2699010
机关党委
负责部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党员管理,负责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纪检监察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工作和计生、普法等工作。
联系电话:0592-2699009
200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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