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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市委关于海上消防安全建议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2009年12月,九三学社厦门市委副主委邹军提出一条“关于建立与厦门港地位相适应的水上消防救援力量的建议”,作为专报件报给厦门市委。立即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12月12日、16日,市委书记于伟国、市政府副市长潘世建分别作出批示。近期,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市行政中心西楼602室,由副秘书长游有雄主持,专题研究厦门港水上消防救援有关问题。
邹军副主委指出当前厦门港水上消防救援存在“一个空白”——消防法规没有覆盖海上消防,“五个没有”——没有专门的机构、基地、设备、经费、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法规,要求成立专业消防队。
海事局和港口管理局领导深有同感。他们说,每年有6000多万人次在厦门港区内活动,应高度重视水上消防救援问题。这个问题,拖了好几年,一直无法有效解决。海上消防救援难度大,港口这几年发展又很快,海事局搜救中心只能是港口有多少消防力量,海事局就凭借这些力量进行协调。上消防救援政府没有投入什么,应该尽快从经费、人员、设备方面入手,加大投入。
游有雄副秘书长强调了这件事情迫在眉睫,请海事局近期围绕人员、资金信其它需要支持的方面做一个方案,在常设机构还没有得到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前,作为过渡时期的应对措施。(九三学社市委 杨政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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