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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三个坚持”积极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
第一,坚持安全稳定为先,指导场所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加强安全管理。一是及时掌握各种倾向性、苗头性、预警性的信息,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涉及宗教的突发事件。二是切实加强场所的安全管理。开展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排查化解火灾隐患,制定防火应急预案,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加强节假日、重大宗教活动的协调和引导,指导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协调联系公安、消防、城管、工商等部门派人协助维持秩序,确保活动安全;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安全“回头看”,督促停用集美区西竺寺主体建筑D级危房,协调中华片区改造涉及的新街堂房屋加固工作。
第二,坚持制度建设为本,完善场所各项内部管理规章,推进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一是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检查,进一步完善人员、财会、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护、档案等管理制度。指导市佛协下发《关于切实解决近期寺院管理中存在若干问题的通知》,制定《厦门佛教寺院建设管理制度》等三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寺院建设、财务、安全、消防管理。二是组织宗教界学习贯彻《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举办财务管理培训班、教职人员培训班和管理组织成员培训班,在南普陀寺、基督教新区堂开展财务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指导场所完善和落实财务收支管理各项制度,逐步规范场所财务管理。
第三,坚持发挥作用为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加强宗教界的爱国主义教育。指导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专题讲座、座谈会、合唱比赛、文艺晚会等的纪念活动,指导基督教举办“纪念三自爱国运动60周年”专题征文活动等。二是引导宗教界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参与公民道德建设及厦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在各自岗位上做好本职工作。三是引导宗教界参与慈善公益事业,为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捐款130多万元,2008年以来用于慈善事业的资金近2000万元。四是引导宗教界对台交流。协助举办“海峡论坛·闽台两地佛教界人士座谈会”、筹备“第二届海峡论坛·闽台佛教文化交流研讨会”,举办“四海同歌”海峡两岸基督教青年音乐会,指导道协首次组团赴台交流,指导青礁慈济宫组团参加台北保安宫举办的2010年海峡两岸保生文化祭,保生大帝神像首次赴台湾本岛巡游。(市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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