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民宗局开展 “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培训

  

  6月10日,海沧区民宗局在石室禅院开展“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培训。海沧区石室禅院、石峰岩寺、真寂寺、洪坑岩寺、云塔寺、东屿基督教堂、海沧基督教堂、新基督教堂、大金门基督教聚会点、海沧天主堂等宗教场所工作人员(含财务人员)、教职人员近50人参加本次活动。

  培训邀请集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扫黑专家陈志荣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授课。厦门市佛教协会副会长、海沧区佛教协会会长、石室禅院住持忠明法师带领培训人员一起学习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等法规。

  海沧区民宗局局长谷振华出席培训班并强调,要继续深入推进坚持宗教中国化,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不断增强“五个认同”,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