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发布台青聚融友好工程实施细则

 

    近日,集美区发布《集美区台青聚融友好工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加大力度吸引台湾青年前来就业创业,以推动两岸融合县域集成服务示范区建设,助力建设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区。

    《细则》规定,被认定为厦门市台湾青年创业基地的,给予基地运营机构最高一次性10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省级台湾青年创业基地的,给予基地运营机构最高一次性补足到200万元的奖励;被认定为国家级海峡两岸青创基地或台湾青年创业基地通过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的,给予基地运营机构最高一次性补足到500万元的奖励。《细则》将经营场所补贴的范围扩大到个体工商户,即未入驻台青创基地的台湾青年经营的个体户,也可享受“每月最高6000元,最多3年”的经营场所补贴;将对台湾青年的租房补贴从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更有利于台湾青年扩大业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