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四方面做好2014年民族宗教工作
2014年,集美区按照省、市民族宗教的工作部署,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本着“民族宗教无小事,和谐严谨办实事”的工作态度,从四方面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有序开展,引导民族、宗教界人士参与美丽厦门建设:一是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机制,维护民族团结稳定。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试点社区创建,促进城市工作融入社区网格化管理,推进各民族居民交流交往,互助融合;履行公共服务职责,审核4位少数民族变更,为18位中、高考考生确认少数民族身份。二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为主要宗教教职人员办理认定备案,完善落实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通过下发文件、实地调研等方式,排查安全隐患,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加强与国安、国保等部门的配合协作,抓好辖区内基督教私设点的治理;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学习,组织少数民族联谊小组成员、主要宗教场所负责人参加统战理论培训班,引导民族宗教人士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三是做好对口帮扶工作,拨百万专款推进湖西畲族乡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帮扶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医疗设施等提高其“造血”功能;引导帮助湖西畲族乡发展林下经济,提高挂钩帮扶成效,从民生入手推动湖西畲族乡经济发展,促进其自我“供血”能力。四是突出“慈善公益、对台交流”,一方面鼓励和支持宗教团体及宗教场所开展捐资助学、扶贫济困、养老助残、弘扬民间文化等活动。另一方面通过谒祖进香、民俗表演、庙会等活动,加强与在台乡贤的联系,密切两岸宗教民俗文化交流。(集美区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