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最深的一次受访

记忆最深的一次受访

霍文章
 
  担任厦门市政协委员已经两届,接受过多次媒体采访,但我记忆最深的是2009年6月17日接受厦门电视台《十分关注》栏目组的采访。不是因为这次接受采访比过去时间长,而是因为受访的主题与早已形成于自己心中的想法有强烈的共鸣。
  2009年6月16日下午,我接到民革厦门市委会的通知,要求以党派政协委员的身份接受厦门电视台《十分关注》栏目组的采访,采访的主题是就目前时有发生的过激行为谈看法。听罢这个受访主题,我爽快地答应:可以!同时心中有一种可以一吐为快的舒畅。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突飞猛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市场物质空前丰富,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我国的国际威望不断提升。然而,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及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道德水准的提高与经济的快速发展相比存在滞后现象,立法条件及执法环境尚有不断完善和适应的过程,由此出现了一些不可预知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和问题,由这些矛盾或问题引发的过激行为时有发生。比如,在校学生溺水身亡,家长集聚亲友采取过激方式到学校“讨说法”,影响学校的正常校园秩序;病人送医不治,亲属采取非理性的方式,聚众到医院“讨说法”;外来务工人员聚众讨薪,等等,特别是医院、学校及部分经营困难企业成为过激行为突发的“重灾区”。
  旧的矛盾解决、新的矛盾出现是事物发展的规律,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目前社会上时有发生的矛盾是改革和发展中的问题,但是矛盾存在的必然性并不是放任其蔓延而放任不管。相对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和谐稳定的内部环境更是实现国家经济快速稳定增长的保证,政府职能部门要以积极的态度和科学可行的措施予以解决,如果处置不当,发生在公众中的纠纷、诉求就可能转化成为过激行为,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政协委员多在基层工作,是社会不同界别参政议政的代表,有较多的机会和条件了解民众的意愿和诉求。向公众表述我们对社会矛盾的看法、向政府提出解决矛盾和预防矛盾发生的建议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6月17日上午,我接受厦门电视台《十分关注》栏目组采访,就目前社会上时有发生的过激行为谈了自己的看法。过激行为多由突发事件引起,是矛盾的相关方以非理性的方式处置矛盾的错误行为,这种行为无助于问题的根本解决,相反,会影响和干扰正常的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易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转化为犯罪行为。对如何避免或减少过激行为发生我提了三点建议,一是消除过激行为产生的成因,比如,对低资信企业及聘用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工程,政府相关部门可采取工资预留措施,避免拖欠工资问题发生。医院对重症急诊病人实行先救治后付费的做法,为危重病人抢救治疗争取宝贵的时间,等等。二是不断完善和营造公平正义的政策、法律环境,把问题消除或解决于萌芽状态之中。三是深入进行法律知识方面的普及教育,使公众知道诉求与违法行为之间的界限,一旦过激行为转化为违法行为,法律不会因你原本是受害方而免责。
  采访节目播出后,海沧区的一位观众给我打来电话,他是一名外商投资出口企业的员工,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被迫裁员,目前因经济补偿问题员工与企业发生矛盾,企业已被迫停产解决与员工的纠纷,他同意我在《十分关注》节目中的观点,不能用过激的行为处理矛盾,并表示老板本来对他们也不薄,只是希望尽快得到应得的经济补偿。我充分肯定并支持他的想法,鼓励他要相信政府会按有关政策处理好企业对员工的经济补偿问题。后来,我通过其它渠道了解到,在政府的帮助下,这家企业已按政策给被裁员工予经济补偿,企业也正筹划通过融资克服由于全球经济危机所带来的经营困难。
  我欣喜地看到,党和政府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正在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我国的改革开发、我国的经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会有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本文获征文三等奖,作者系民革思明二支部主委)